这个话题,得从一次朋友聚会茶楼时的闲谈说起。
一日,几位老朋友聚会茶楼聊天。扯来扯去扯到如今本分人的“不幸遭遇”,激起了其中一位朋友心中的不平。于是,他很是气愤的说起自己最近被人“耍”了的一事。
在本市,大多知道我这位老兄朋友写文章是“一支笔”,且尤其擅长写论文和调研报告(其文章上过《求是》和《光明日报》等大报大刊)。某天,一位从市直机关下派某国有企业挂职总经理的“朋友”(其实与他仅有过两次交道,可人家找上门来自称“朋友”,他也只得认了),找到他办公室,请他帮忙写篇“命题”论文。据这位“朋友”讲,某大报已答应帮他发表。因为该报某编辑不久前已在他负责的企业拿走数万元赞助。原来他已先用公款做了个人人情,为自己盗名“作秀”铺好了路。开始,我朋友觉得这实在有违“文德”,借故再三推却。可在这老总的软磨硬缠下,碍于情面,最后他还是答应了下来。当时他这“朋友”还提出,论文只能以他一个人的名义发表,事成之后愿出2000元润笔费。对所谓“润笔费”,他当场果断地拒绝了。我这位历来疾恶如仇的朋友,怎会愿以自己的“文德”去换取这说不清道不明的“孔方兄”呢?
二十来天后,文稿如约交给了他这“朋友” 。
如今,这事虽已过去近半年,他说他至今想起都深感气愤。这位主动找上门来的所谓“朋友”,想不到竟会无聊至此:“稿子取走后,连一句感谢的话都没有!”
当然,他也不打算再问起此事。至今,他连对方认为文稿怎么样,后来是如何处置的,都几近一无所知。想到这些,他好似在自言自语:“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是呀,可怜我这“摇笔杆子”的老兄,冒着7月的炎天酷暑,帮如此无赖一般的小人白白忙乎了十多天,怎不叫他气愤难平呢?不过冷静一想,这又能怨谁?活该他如今“哑子吃黄连”,有苦还做不得声哩!依我看,我这老兄错就错在交友不慎,一二次接触就轻易认了人家做朋友,大体显得也太幼稚了。何况就算是朋友又如何?面对这种明显作假的行为,你非但没有制止,反而充当了人家欺世盗名的“帮凶”,还好意思摆到桌面上去说么?况且,你不是不想贪财么?那还要人家感谢什么呢?无非大概是开始后悔自己当初没有接受那笔“交易”吧!你平日口口声声要抵制不正之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可这次你为了什么“朋友情谊”(不料这又是一次最不道德的所谓“情谊”),把自己基本的为人准则和正义感都着实丢到了脑后,而且恰恰起到了为“腐败”推波助澜的作用。
诚然,企图欺世盗名的他,无论哪方面都无疑不是个东西。然而,我这一生本分的老兄哟,这次你可也错得太远了。须知,如若扪心自问,你这无形中充当了腐败“帮凶”的可怜人,难道就逃脱得了自己良心的谴责?!
从这件小事,我不由得想到了许多:当我们不得不为“顶头上司”鞍前马后“服务”时,当我们面对不期而遇的某一次“利诱”时,当我们屈从于“权贵”的一些“安排”和“派遣”时,当我们为同乡、同学、知心朋友“排忧解难”时,你能保证自己的行为是那样的光明磊落?你能肯定自己没有违心地充当过腐败的“帮凶”?!联想到近年暴露出来的一起起、一桩桩窝案,我们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应产生更多的思索,都应大胆去面对一次次良心的拷问……
作为一介凡夫,我们大多数人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