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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里开家星巴克有何不可?

收录:2007-1-18  作者:葛剑雄  来源:东方早报  点击: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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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故宫一座古色古香的大殿一角,知名咖啡店星巴克在这里开了6年。近日,央视英语主播芮成钢在其博客上发出抗议,认为“故宫里的星巴克”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糟蹋,并以个人名义向星巴克总裁发出抗议书,要求星巴克从故宫里搬出去。这个抗议在网上得到不少网民呼应。

星巴克咖啡馆能不能开在故宫里,故宫内的英文介绍牌上能不能出现赞助商运通公司的名称,这首先是故宫本身如何管理,管理得是否妥当的问题———如果没有管理部门批准,它们是不可能自己跑到故宫里去的。

故宫是世界文化遗产,又是全国重点保护文物,主管的文物局、文化部、建设部早就制定过相关的管理条例,并且会定期检查。作为世界文化遗产,故宫得接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遗产委员会的监督检查。故宫又是中国最高级别的旅游景点,相关的设施必须符合旅游、城建、公安、环保等部门的规定。星巴克要开店,还得取得相应的执照或许可证。要是营业六年,这么多主管部门都没有提出异议,说明它的存在完全合法,那就不能强制它迁出,除非它自愿。另一方面,如果认为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有错误或存在漏洞,就得先促使主管部门进行修改,然后再照章办事。

至于故宫中需不需要星巴克,能不能容许它存在,这就得看在什么地方,是否会影响故宫作为国家重点文物和世界文化遗产的形象。在核心区,如三大殿及其周围,当然不能容许任何与原有形象不协调的符号和色彩。我看到一张照片上,英文的说明牌钉在太和殿的柱子上,这是一种破坏,也完全没有必要,即使上面不出现运通公司也不行。此外,每天总得考虑数万游客和管理、接待人员的吃喝拉撒,在核心区以外、比较隐蔽的地方设置些休息、食品茶水、厕所等生活和休息设施,自属必要。对于其中的商店,在商言商,没有必要也不应该采用多重标准。故宫的游客中外国人比例相当高,其中爱喝咖啡的人不少,设个咖啡座有何不妥?在这些地方出现的外国招牌自然不止星巴克一家,信用卡POS机、电话、网络、摄录设备、小食品、小商品,以至抽水马桶,难道都只能用中国品牌,甚至只能用工业化前的中国传统产品才行,才符合中国文化的特色?

我在网上看到一张照片,室内是一个星巴克的标志,窗外的背景是一座大殿。我不知道实际视觉效果如何,更不知道从外面看的效果。如果在前面根本看不出,进了某间屋子才看得到,那就不必大惊小怪。要不,如果从哪座厕所里将外国牌子的小便池与窗外的宫殿照在一起,岂不更不像话?

据我所知,西方不少著名景点,包括一些重要的文物和世界文化遗产,出售的旅游纪念品或特色商品中,很多上面都标着MADEINCHINA,当地人并没有什么异议。故宫虽是明清时期的皇宫,却并不完全拒绝外来文明,自鸣钟、八音盒深受皇帝喜爱,还专门进行仿制;老花眼镜成为赏赐大臣的物品。更不用说现在为保护文物、维持日常运转大量采用的现代化设施。所以只要不破坏故宫的整体形象,就不应刻意强调文化差异和冲突。

我不知道星巴克在西方是不是“不登大雅的食品”,但既然只将它当成一家商店,一种服务设施,就不能只考虑文化精英和上流社会的需要。如果游客们都不喜欢星巴克,或者都抵制它,要不了多久它肯定关门大吉。再说,故宫小卖部的中国商品、食品难道都是“登大雅之堂”的吗?难道正宗的法国西餐、名酒,中国的名茶才能进故宫?那倒真要将故宫变成餐馆、酒店和茶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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