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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利用、改造、普及代替不了保护

收录:2006-7-10  作者:葛剑雄  来源:东方早报  点击: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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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应该看到,作为遗产而存在的艺术,或者过于高雅,或者已经不适合今人的生活情趣和节奏,想普及也普及不了。例如古琴,真正能听懂的人不会多,操琴的高手更屈指可数。又如昆曲,唱词全部使用古雅的文言文,就是人文学科的知识分子也未必看得懂,更不用说听得懂。先师谭其骧先生年轻时就钟爱昆曲,晚年还在家中举办“同期”(邀集曲友一起唱曲,有笛师伴奏)。我曾经问他当初是如何学的,他说得跟着笛师“拍曲”,一首曲得跟唱50~100遍才能学会。我又问,如果听人家唱自己不会的曲子能否知道在唱什么,他说听不懂。像他这样听了唱了一辈子昆曲的人,也只能欣赏自己熟悉的曲子。今天怎么可能普及到比他们这代人古文基础差、选择余地比他们大、工作和生活节奏比他们快的年轻人中去?先师曾向我普及过,我有自知之明不敢接受。其实现在所谓“普及”,不过是学会几首曲子,或者不时听听录音,要靠这样的“普及”基础来保护昆曲,使之不致湮灭,显然是不可能的。

所以当务之急是保护,无条件地保护。首先是使现存的不至毁灭和消失,充分运用照相、录音、录像、复制等手段,将声音、形象、实物尽可能完整地保存下来,对原始资料不得作任何改变。更重要的是要确定该保护的人,将他们定为“国宝”或“市(省)宝”,让他们衣食无忧,延年益寿。他们不必考虑创收或经济效益,只要将自己所掌握的那一部分文化遗产流传下来。有条件的话,招几名学生,带几个徒弟,一代代往下传。至于利用、改造、创新或普及的事,交给其他人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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