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厅》是2009年英国布克奖的获奖作品,这个奖项的影响力日见其大,能直接推动作品的销量。
陆谷孙先生将《狼厅》的写法,称为“纺长线”———六百多页的书对于历史小说来说倒未必算长,历史小说有一写好几册的,但一般来说是通俗作品,跟着情节走。而希拉里·曼特尔的这本六百多页的书,除第一章三十页写的是克伦威尔少年时期,算是个序曲外,其余五章集中在1529-1935五六年间,其实就是写了亨利八世第一段婚姻结束,第二段婚姻开始的短短几年。因此,情节其实是走得很慢的,那些我们回顾历史,可以用几句话简明概括的内容,被扩散到无数的细节、对话、感受中去。
这也许不是作者的刻意追求,虽然她选择用现在时来写这本历史小说。现在时产生的作用是,人物很难站在一个明确的“结局”点来检点自己的人生,“当下”的感受与行动是最鲜明的。十五岁的克伦威尔被父亲打得全身是血时,不知道自己有一天将位及人臣,也不知道自己有一天将死于断头台,最能体会到的是颧骨贴在鹅卵石上的凉意。因此,这本书读起来不让人感觉淋漓畅快的重要原因是,它不强调“情节的逻辑”,事后诸葛亮显然不是作者的追求,她的主要精力在于,在历史还处于某个“当下”时,去描摹场景,检点细节———这种描摹与检点,既是一种对宏大结构的历史观的偏离与破坏,又有一种妇女聊天式的不厌其烦、话里藏话、夹杂着对人物的偏爱与针砭。
因此,整本《狼厅》的叙事有着一种静态的纺线一般的节奏与声调,唧唧复唧唧,历史在偶然性与人必然的欲望中前行,再重大的事件都湮没于时间的深流之中。比如,当过去的历史把莫尔先生封为一个圣人时,一个女性叙事者重讲这段历史,会说“一段历史下面,还有另一段历史”,她把好丈夫、好爸爸克伦威尔放在了一个好人的位置上。
希拉里·曼特尔怀着对克伦威尔先生的爱戴来写这么个人物,对于一本当代小说来说,这个人物实在太“好”了,他头脑灵活,口才了得,连钱都赚得又顺利又光明。克伦威尔先生,作为一个从底层向上爬的穷小子,似乎没有像于连或者拉斯蒂涅那样辛酸冷酷的过往,似乎仅仅凭借着个人才能、明辨他人与身段柔软,他就成了都铎王朝最耀眼的成功男士,成了女人们最想要的丈夫。———在对克伦威尔先生的描写里,可以看出整本《狼厅》存在的毛病,这本书还是写得太干净,太书面语,某些时候太文艺腔。
这是成也时态,败也时态。其实作者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她特意花了一个专门段落来写克伦威尔承认自己杀过人,并且在描写小汉斯·霍因拜尔那幅著名的克伦威尔像时,让克伦威尔为自己“看上去像个杀人犯”念念叨叨。但这些描写都太侧面了,书房里的女作家似乎写不好一个真正的从底层出来的杀人犯。反倒在写知识分子,写托马斯·莫尔时,写宫廷里的女人时,她写得更自如真切些。
《狼厅》的叙事与布局都确实既大胆,又耐心。它可能发起对既有的,男性的大众的历史观的质疑,却建设在一个虚幻的完美的男性角色上,落脚在对务实的现代商业与政治的赞扬上,这也还是欠缺深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