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说是否意味着我们要回到传统政治论诗学,重新让文学从属于政治,成为政治和政治斗争的工具?当然不是。重续诗学政治论维度的一个必要前提,恰恰是对传统政治论诗学进行反省和检讨,确定其得失,然后重新阐释和定位文学与政治的关系。
传统政治论诗学最值得我们重视的思想是相互关联的两个方面:一是从社会的经济活动角度来理解和阐释文学现象,从经济基础中去寻找文学活动的发生、展开和变化的最终根源;二是从阶级论角度定位和定义文学的政治内涵。这两个方面的思想尽管本身还有再探讨的余地,但在今天仍有一定的解释力量,它们可能成为政治论诗学发展的理论资源。像杰姆逊的文化解释理论,仍然将"生产方式"当作解释包括文学在内的社会一切文化现象的总体框架。这就意味着经济决定论和阶级论仍然有可能产生新的理论生长点或提供新的启示。这里关键在于理论工作者是否有过人的理论发现力、创造力和融通力。
传统政治论诗学的失误也是明显的:首先,它从(阶级和政党意义上的)政治论角度理解和解释人的全部存在和生活,将人的存在完全定位于政治的存在和政治的生活,从而抹杀了人类生活的丰富性和复杂性;其次,它从"阶级论"和"政党论"的角度定义政治,尽管抓住了政治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却不是全部,政治的含义远比阶级和政党丰富复杂;又其次,它只从政治的维度定位和定性文学,将政治性(意识形态性)看成文学固定不变的本质和惟一属性,从而堵塞了从多种维度理解文学的可能性;最后,传统政治论诗学在如上所说的几点基础上将文学与政治的关系定位于从属关系,即文学从属于(阶级和政党的)政治,是政治的工具,这即使不是完全的错误,至少是非常片面的,文学与政治的关系肯定不能用从属论和工具论来全面正确地定位、描述和评价。
从属论和工具论已遭到持续批判和否定,现在被学界普遍接受的是"平行论"--政治属于社会实践层面,文学属于社会意识层面,它是审美的而非实践的,它们之间不是谁从属于谁的关系,而是平行的关系。在我看来,"从属论"和"平行论"都描述了文学与政治的某种可能关系,但都不是文学与政治关系的全面、准确描述和定位;持从属论观点的人必须注意到,许多作家和作品及其他文学现象并不都能简单地认定从属于哪个阶级、政党或政治运动,也不能固定不变地从阶级、政党、政治运动的角度考量和评价它的意义与价值;持平行论的学人也须注意到,确实有许多作家自觉或不自觉地听命于某个阶级、政党或政治运动,用自己的创作为之服务;更重要的是,持从属论和平行论的人都必须注意到一种让他们头疼的现象:在文学史上,同一种文学现象在不同的语境中会有很不同的意义,在一种语境中它可能是有政治意义的,但在另一种语境中可能政治意义很单薄甚至完全没有;就政治意义而言,在一种语境中,它可能显现出这种政治意义,而在另一种语境中,它可能显现那种大不相同的政治意义;《红楼梦》在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政治意义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清代读者在其中看到了"宫闱秘史",晚清革命家看到了"排满",毛泽东看到了阶级斗争的历史,"四人帮"的御用文人看到了儒法斗争,而今天某些学者又从中看到了"牌桌上的政治",可以肯定,只要《红楼梦》还流传下去,就还会有读者看出大不相同的政治意义。这意味着,文学的政治意义不是固定不变的东西,它是文学作品与独特的历史语境和特定解释体系的结合生成的,只要历史语境或解释体系改变,文学作品的政治意义就会相应改变,它是一种结构性生成物,一种在特定的结构关系中被赋予或解除的功能。用从属论和平行论都无法完满地解释这种结构性功能关系。从属论和平行论都是太过简单的理论,它们尽管彼此对立,但其运思方式并无区别,即它们都以本质论的认知方式来思考和谈论文艺与政治的关系,得出的结论也不可能不片面和僵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