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生态民歌,人们或将其视为一种唱法,或归纳为大众的生活艺术,一种传统和民俗的表现,或干脆形容为土得掉渣的民间艺术,欣赏、关注、鼓吹或不以为然的各种认知,其实表现出的是一种艺术观点或文化态度。这一生活文化所引发的广泛关注也反映了当下社会文化生态的变化。与国际社会和我国政府所倡导的对文化多样性和文化传统的保护相配合,保护原生态民歌已形成社会共识。原生态民歌作为文化传统、文化多样性和边缘草根文化的一种代表性的艺术形式和文化存在,对其社会认同度的不断提高和深化,实质上是一个文化自觉的过程,这个过程一方面反映了现代化进程中的文化反思,但也经常表现出各种发展诉求下的困惑和无奈,甚至间杂着一些工具理念下的急功近利。
原生态民歌迅速“遗产化”//从农村走向城市并非不可行//警惕面对原生态文化的各种利益诉求
上世纪70年代末,国家组织实施“民族民间文艺十大集成志书”工程,经过30年的全国普查,共收集各地区、各民族民间歌曲(原生态民歌)约40万首,《中国民间歌曲集成》收录了近4万首代表性曲目予以出版。《中国曲艺音乐集成》和《中国戏曲音乐集成》的普查、出版情况与前者相当。如此丰富的中国传统声乐艺术,却在当前国人的音乐文化生活中迅速边缘化、遗产化。
现代化进程中文化同质化的速度之快令人吃惊,短短几十年时间,在有的城市,民歌的声音近乎全部消失。面对作为文化创造的母体的民间文化所处的迅速减少和不可再生的窘境,面对“千人一面”和音乐原创能力的不尽如人意,围绕原生态民歌现象的种种议论也理所当然。作为一种文化反思,原生态民歌概念的广泛使用从技术、艺术和文化层面对一些文化现象均带有明显的批判意识,所引发的争论和关注也与这三个层面深刻联系。
一段时间以来,不同的文化价值观以及保护理论、方法和实践的缺失,使原生态民歌保护延续着资源不断消失的困扰。这种状况不能仅以生产生活方式的剧变和文化转型期的必然一言以蔽之,虽然这似乎是主要原因。
首先,追求原生态民歌的原生态保护,必须面对凋零的文化空间——农村,它无疑是养育原生态民歌和目前尚可少量发现其存在的区域。然而,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发展的诉求或者说对物质利益的追求,在这样的文化空间中是正当、必然而且是首要的,这常使包括民歌在内的原生态文化保护陷入不合时宜的尴尬境地,同时也必然使被保护的传承人或群体表现出与个人生存相关的利益诉求,而对文化传承责任则较少或无法产生内在动力。面对整体性瓦解的社区(村落)文化生态,原生态民歌实际上必然成为不断凋落的文化碎片。本质上,如果没有中国广大农村建设与全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和谐,原生态民歌的活态保存和传承发展很难有切实的社会效益。因此,如果在广大农村和牧区还存在原生态民歌活态传承的可能,它必然与新农村建设和当地社会发展紧密联系并和谐互动。
同时,城市或主流社会对原生态民歌的关注,其文化诉求既表现为对传统文化的重视,同时也表现为对文化艺术同质化和文化传统被漠视的批判。由现代教育和传媒共同打造的时尚,工业文明和流行艺术的大量复制、广泛传播,高速发展所造成的文化传承困难,全球化背景下多元文化的浸润……种种因素的叠加不断消减着原生态文化的生存空间。
原生态民歌的保护在城市与农村、主流与民间的互动中,明显表现出主动和被动的分野,并在这种目的不同的互动中表现出多元价值取向。这种多元价值取向多来自主流社会,而被保护的对象基本表现为“我热爱传统、但更关注实际利益”的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