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95年译完了詹姆斯·乔伊斯的全部诗作,2002年出版了单行本。1它是与其他学者合作翻译乔伊斯作品全集这一更大工程的一部分,迄今为止仍是惟一的乔伊斯诗作的汉语全译本。说实话,我并不特别喜欢乔伊斯的诗,对它的评价也不是太高,译此集纯是应人约稿之故。托·斯·艾略特认为,韵文是比诗低级的东西。2乔伊斯的一些诗作巧则巧矣,却只是轻松诗而已。他的主要作品《室内乐》(1907)不过是些漂亮的歌词的结集,用威·巴·叶芝的话说,是“或许可配乐的词句”。3其实乔伊斯确曾表示,希望这些诗能配上音乐。4他的这一愿望后来实现了。从这些诗的风格中我们可以看出模仿《旧约·雅歌》、英国伊丽莎白时代情歌小曲、爱尔兰谣曲和民歌,以及早期叶芝的痕迹。集中还有一些讽刺、抗议之作,和滑稽的轻松诗一起,反映了作者性格中刻薄、顽皮的一面。菲利浦·拉金说过,诗是写自己的,小说是写别人的。5从某种意义上说,乔伊斯较好的诗写的是别人,较好的小说写的是改头换面后的自己。因此,他可以理所当然地认为,与其称自己为小说家,不如称自己为诗人。事实上,他的一部部小说就是一首首鸿篇巨制的诗,用的是散文还是韵文并不重要。
关于《室内乐》和《一分钱一只的果子》(1927)这两部诗集,我在《乔伊斯诗全集》的译者序里已经谈了一些,这里就不再提供更多的细节了。我还想谈一谈的是我个人对这两部诗集不同风格的印象。某位评论家曾经提及,二者的反差让一些读者想到了布莱克的《天真之歌与经验之歌》。6但在我看来,这反映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艺术再现手段,一种是听觉的,一种是视觉的。我们知道,乔伊斯年轻时曾想成为专业歌唱家。青年时代所写的这些诗被他有意设计成一组主题上有关联的歌曲,强调的是声音和音乐效果,正如诗集的标题“室内乐”所示。形式中规中矩,节奏和谐甜美,但形象朦胧不清。二十年后,乔伊斯在流亡期间患上了眼疾,因此他对视觉物体一定变得更为敏感。后一部诗集中的作品充满画面般的形象,连有些诗的标题都暗示其视觉特征,如《在圣萨巴观赛舟》、《夜景》和《忆午夜镜中的演员》。形象变得更清晰,但形式不如以前规矩,节奏不如以前富于音乐感。
更让我感兴趣的是乔伊斯的即兴诗,因为这些诗不是为正式发表而作的,所以从中可以更清晰地见出他的真性情,他的幽默感,以及他对人对事的态度。对敌人,他毒辣辣地恶语咒骂,下笔毫不留情。例如有一次,乔伊斯前去拜访英国驻苏黎世总领事安·珀西·本耐特,受到了简慢的待遇。他报以讥讽的言语,于是本耐特不再做声,为了掩饰尴尬而装着翻找不小心丢进废纸篓里的什么东西。乔伊斯为此事作了一首五行打油诗。拙译如下:
有一个类人猿领事名叫本耐特,
长着一副公驴或母驴似的下颚, 他必须用废纸篓 把它套住或罩住,
当他在参议院站起叫唤的时刻。7
当某位可能给予资助的人没有满足他经济上的需求时,他就酸溜溜地发牢骚。有一回,他写信给格莱戈里夫人,想要些钱。格莱戈里夫人没有提供他想得到的物质上的资助,而是提了些友好的建议,并为他写了几封推荐信。乔伊斯因此写道:
有一位名叫格莱戈里的老妇人,
她说:“来,所有讨饭的诗人。”
可是她发现有失谨慎,
当成百上千的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