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的发展中,文化作为商品和服务进入市场,具有越来越大的经济价值,已经形成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在今天,已很难找到没有文化标记的产品,很难找到不借助文化影响的销售,很难找到不体现文化意义的消费。
劳动力素质的提高、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政府对人民的组织动员能力、参与国际化程度等,都越来越取决于文化发展的综合水平。
目前在世界最发达国家的GDP中,80%以上来源于服务业,其中以知识为基础的信息服务业扮演了主要角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在提法上,美国用“信息经济”、“知识经济”或“新经济”,欧盟则普遍用“文化产业”的概念。尽管提法各异,制定有效的战略,大幅度提高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以此突破发展的“瓶颈”,则是这些国家的共识。
以美国为例,近30年来文化产业一直保持强劲增长,其影视和音像产品的产值,1985年在国民经济中排行第11位,1994年跃居到第6位,成为仅次于飞机出口的第二大出口产品,并在2000年前后终于超过航天航空业,成为第一大出口产业。美国拥有全球“文化巨无霸企业”的半数以上,他们控制了全球75%的电视节目的生产和制作;美国影片只占全球电影产量的6.7%,却占据了全球总放映时间的一半以上。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文化产品连同其价值观,正通过市场迅速覆盖全球。
日本通过发展文化产业在新的国际竞争中获得有利地位的情况也值得深思。近二十年来,历届日本政府都把发展文化产业作为一项基本国策。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经济一直低迷徘徊,一些传统支柱产业不断萎缩。1995年,日本文化政策推进会议发表重要报告《新文化立国:关于振兴文化的几个重要策略》,提出了21世纪“文化立国”的战略方针。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学术和研究机构负责提供市场预测、前景分析等信息支持,企业则通过与政府及研究机构的合作来谋求发展。以索尼公司为例,与其他大企业一样,它的传统产品亏损严重,但所属的索尼电脑娱乐(游戏)公司、索尼音乐公司和索尼影视公司却不断盈利,发展文化产业使索尼公司保持了增长的势头,它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电子设备生产企业,而是一个以文化产业为核心的综合性企业。
目前日本的文化产业体系已较为完整,包括文学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也涵盖休闲娱乐、体育、教育、旅游乃至科技、宗教、社会科学等领域。发展“大文化”产生了规模效应和连锁效应,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中仅次于制造业的第二大支柱产业。日语是一个小语种,日语电影出口有很大的局限性,他们就努力走以“国际化”和“本土化”相结合的道路,利用电脑科技发展“轻语言重表现”的“无国籍性”动画片,形成“滚动开发”的营销链条,取得了市场收益最大化的效果。2002年,日本电影业全年的国内发行收入为2000亿日元,而动画片在影院上映、电视播放、录影带的销售和出租方面的收入就高达1500亿日元。许多日本动画片风靡全球,如《樱桃小丸子》、《灌篮高手》就在中国少年儿童中颇为流行。日本传统漫画产业的市场开发,沿着卡通漫画——动画片——卡通商品(变形金刚、玩具娃娃等)的脉络,使漫画作品得到“二次”乃至“多次”开发,衍生出卡通产业、游戏产业和电脑动漫产业,进而带动电影、电视、音乐、出版、主题公园、网站资源的发展,既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也作为“拳头产品”,成为向世界传播日本文化的有力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