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奖:填补叙事文学的理想和价值表达的空白
中国有多少文学奖?
“茅盾文学奖”因由中国作协主办,被赋予了“国家最高文学奖”的官方色彩,是“鼓励优秀长篇小说”的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则为鼓励优秀中篇小说、短篇小说、报告文学、诗歌、散文杂文、文学理论评论的创作;不用说各个门类的徐迟报告文学奖、冰心散文奖,也不用说各大刊物主办的茅台杯人民文学奖、中国作家鄂尔多斯文学奖,单说带有“地方特色”的奖项:浙江有郁达夫文学奖、哈尔滨有“萧红文学奖”、淄博有“蒲松龄短篇小说奖”、山西有“赵树理文学奖”……
施耐庵文学奖的推出,究竟有何意义?其获奖作品对于中国当代文学又将有何影响?
在“中国长篇小说之父”施耐庵的旗下,自然要推崇“叙事”的概念。
“叙事的概念很宽泛,涵盖长篇小说、大散文、报告文学、长篇叙事诗等跨文体作品,这就使评奖范围扩大。但是评委们的艺术观和文学倾向基本一致,侧重叙事性特点。”南京大学博士生导师丁帆说,施奖的评选回到长篇叙事的原点,强调故事性和人物性。这是长篇小说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元素,更是雅俗共赏的焦点。作家一旦进入哲思、评论、以消解故事为前提的叙事,必然进入失败的王国。
文学向来以多样化的形式存在,文学奖的设置就是为了能够给各种不同的文学理想、文学价值观提供主张的平台。评论家汪政认为,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学批评活动,文学奖不是多了,而是少了。因为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文学都有表达自己理想的公共平台。从这个意义上说,施耐庵文学奖的设立,应该是从某一个方面填补了我们对于叙事文学的理想和价值表达的空白。
一个奖项对于文学有多大的推动?又将树立起怎样的旗帜和标杆?北京大学教授陈晓明尚不敢冒然判断。但是毫无疑问的是,这些奖项活跃了文学,为文学活动的场所提供了热情和文学精神,使文学在诸多平淡、疲惫的追求当中存有一种希望和生气。
二叙事:怎样的作品代表中国式叙事?
“施耐庵文学奖更强调叙事性。不仅包括虚构作品,也包括非虚构作品,不仅包括长篇小说,也包括长篇散文、长篇报告文学、长篇叙事诗等长篇叙事文学作品。”评论家费振钟说。中国有悠久的叙事传统,这一概念和历史写作连在一起,只有历史才可能构成叙事,历史也是通过叙事体现出来。司马迁的《史记》是中国传统叙事文学中最杰出的作品,鲁迅评价它是“无韵之<离骚>”,这既是对《史记》历史叙事中诗性特点的总结,也是对《史记》所建立的汉语叙事传统的发现。设立这个奖,就是要恢复和重温这样的叙事传统。同时,从另一角度,费振钟指出,在中国小说的话本传统中,说话就是叙事。《三国演义》、《水浒》这些作品作为话本艺术,有中国式的叙事特点,但相对现代汉语叙事要求,传统小说受制于说话而不能充分展示叙事性,影响了汉语语言空间展开,所以,当我们把西方小说、小说观念及其评价标准拿来放到中国叙事传统情景之下对比时,如果要在这个评价体系之外,建立与之并列的中国小说的现代叙事,那么我们就不能楔入今天的长篇叙事包括小说的写作,来重新探讨汉语叙事创新的可能性。
“这个奖的设立,将会有助于考察中国目前长篇叙事文学的创作状况,并在这个领域起到重要作用。按照这个奖的评奖周期,评奖的结果显然是对两年间汉语叙事文学创作的检阅,哪些叙事文学作品走在前面,哪些叙事文学还不尽如人意。”汪政说,施耐庵长篇文学叙事奖从理念、标准、评奖范围、实施主体、评奖程序等等方面都有自己的特点,是具有探索性的文学评奖,其本身就是一次完整的、富于悬念和影响力的叙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