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王国维和二重证据法
1925年王国维在清华大学讲演《最近二三十年中国新发现之学问》时说:
古来新学问起,大都由于新发见。有孔子壁中书出,而后有汉以来古文学家之学;有赵宋古器出,而后有宋以来古器物、古文字学。……然则中国纸上之学问赖于地下之学问者,固不自今日始矣。自汉以来,中国学问上之最大发现有三:一为孔子壁中书;二为汲冢书;三为今日殷虚甲骨文字,敦煌塞上及西域各处之汉晋木简,敦煌千佛洞之六朝及唐人写本书卷,内阁大库之元明以来书籍档册。此四者之一已足当孔壁、汲冢所出,而各地零星发现之金石书籍,于学术之大有关系者,尚不予焉。故今日之时代可谓之“发见时代”,自来未有能比者也。[1]
王国维氏在这里提出利用出土文物资料的重要意义,并且分别说明了当时新发见的殷墟卜辞、敦煌卷子、各处简牍、大内书籍档册、国内少数民族遗文这五项新发见的大致情况。在《古史新证》一文中,他提出著名的“二重证据法”:
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驯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得为之。[2]
他在这篇文章中提出的地下新材料是甲骨文、金文和新发现的简牍、卷子。他的“二重证据法”为一代学人所接受,陈寅恪《陈垣敦煌劫余录序》亦说:
一代之学术,必有其新材料与新问题。取用此新材料,以研求问题,则为此时代学术之新潮流。……此古文学术史之通义,非闭门造车之徒,所能同喻者也。[3]
随着出土文献的不断出现,20世纪在学术研究领域有杰出贡献的学者,许多人都注意将出土文献的研究成果应用于史学和传统文献学以及古典文学研究,并取得突出的成绩。
王国维本人将甲骨卜辞、敦煌汉简和写本、钟鼎和器物铭文、石经和碑刻、封泥、大内书册等文字记载都曾应用于他的史学研究,如通过卜辞明确了殷代的世次,改正了过去的讹传;被称为“抉发了三千年来所久被埋没的秘密,我们要说殷虚的发现是新史学的开端,王国维的业绩是新史学的开山”[4]。王国维的古史研究有些虽不是直接研究《诗经》,但有相当的关联,其《殷周制度论》可为研究《雅》、《颂》的参考;他在文中曾引《常棣》、《楚茨》、《行苇》与礼制比照。其《毛公鼎考释序》一文就古文字研究的作用提出:
本之《诗》、《书》,明求其文之义例;考之古音,以通其义之假借;参之彝器,以验其文字之变化,由此而之彼,即甲以推乙,则于字之不释,义之不可通者,必间有获焉。然后阙其不可知者,以俟后之君子。[5]
这条理论以后被现代学者广泛运用于《诗经》训诂考释。他在《周代金石文韵读序》中谈论清代朴学家分古韵为二十二部及音分阴阳二类,对此甚加赞赏,并补证说:
余更搜其见金石刻者得四十余篇,其时代则自宋周以迄战国之初,其国别如杞、邾、委、徐、许等。并出《国风》十五之外,然求其用韵,与三百篇无乎不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