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朱恒夫教授还是近几年的事,可是他的文章早就拜读,深知他在戏曲研究方面成绩斐然,后来连连读到他在小说研究方面的文章,也觉得出手不凡。向人一打听,知道他在南京,无缘相识,直到前几年他来上海工作后,我们才有机会不时见面,更知道他非常有才干,能搞学问能办事,不能不让人暗暗佩服。前不久,他突然来电说,他写了本《宋明理学与古代小说》在出版社排印,嘱我能写篇序。我二话不说,一口答应。何以故?一则为信任我的朋友效力,当是份内事;二则是这题目,我也感兴趣:宋明理学与中国古代小说之间的关系,早该理理清楚,有个较为客观、公允的说法了!
大概是由于宋代的理学家说过“作文害道”,“玩物丧志”(《二程集?河南程氏遗书》卷十八)类的话,所以人们很容易得出理学与文学对立的结论,更何况讲抽象的“道”与“理”,的确容易与“形象思维”分道扬镳。所以到宋末元初,像戴表元、袁桷等就一再说:“后宋百五十年理学兴而文艺绝”(《戴先生墓志铭》),“理学兴而诗始废”(《乐侍郎诗集序》)。这是一类不满理学讲大道理而妨害文学创作的观点。与此相反的,又有一类却认为儒教因崇实不尚虚而阻碍了小说创作的,如作为第一本小说史作者的日本笹川种郎在《中国小说戏曲小史》(1897)中就说:
从上古到宋代中国小说的发展如此缓慢,与其文学的兴隆无法相比。儒教势力(的强大)是主要原因。儒教重视实践,奖励有益于世道人心的事。小说戏曲这样虚构的东西受到鄙视,北方人种的注重实际的思想风潮覆盖上下古今中国全域,使小说戏剧长期受到压制。
再到鲁迅写小说史时,他则进一步认为理学所讲的道理本身就有害于小说的发展了。他在分析宋代小说“更无独创之可言”时,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论据,即是“宋时理学极盛一时,因之把小说也多理学化了,以为小说非含有教训,便不足道。”(《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沿着这一思路,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下,理学的“教训”逐渐与封建礼教等同了起来,由此而理学也被戴上了“反动”的帽子。以后的小说史研究又往往把“反动”的理学集中在“存天理,灭人欲”这一句话上。似乎反动的小说或小说的反动即在于宣扬“天理”,因“天理”即是封建伦理;反之,进步的小说或小说的进步即在于张扬“人欲”,因“人欲”即是人的本性。这样的观点几乎弥漫在整个20世纪小说史的研究著作中。当现在我们回顾以往的小说研究史时,不能不回答这样一些问题:宋明理学究竟与古代小说的关系怎样?两者是完全对立的,还是也有统一之处?“存天理,灭人欲”的含义究竟是什么?如何正确评价小说中所表现的“天理”与“人欲”?当然,这些问题,自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已经受到了中国哲学史及文学史研究者们的关注。就讨论宋明理学与文学的关系来说,笔者所见1989年出版的马积高先生的《宋明理学与文学》之后,还陆续见过《宋明理学与章回小说》(1995)、《理学文化与文学思潮》(1997)、《宋明理学与中国文学》(1999)、《理学文艺史纲》(2001)、《心学与文学论稿》(2002)、《宋明理学与戏曲》(2003)等有关著作,各家的认识与以前都有变化,但把握的分寸还多有不同。朱恒夫先生作为《理学文艺史纲》的作者之一,将有关部分加以充实、完善与提高之后,推出了这部《宋明理学与古代小说》,为我们更好地认识理学与中国古代小说关系,打开了眼界。
翻开此书,开宗明义,作者用最明确的语言强调:他一反过去笼而统之地认为古代小说和理学是“尖锐对立”的观点,而认为尽管两者的关系十分复杂,有紧有疏,但真正反理学的小说是“为数极少,且影响甚微”,多数的小说作者是“自觉地做起了理学的传声筒,把深奥的理学形象化、通俗化、平民化”,而且“在表现手法、创作方法上亦受到理学的规范”。这就是他这本书的主旋律。据此,作者从宋元的话本与传奇写起,论述了无论是面向市民的话本,还是在士大夫、知识分子中传播的文言小说,其道德说教都是非常鲜明的,这正如说话人自己所表白的那样:“话须通俗方传远,语必关风始动人。”(《范鳅儿双镜重圆》)以后明清时代以“四大奇书”为代表的四类小说,作者用三章的篇幅加以分析,每一章的标题,即十分鲜明醒目地点出了它们与理学之间的密切关系:历史演义与英雄传奇是“小说家对‘理’的社会诠解”;幻想小说是“‘心学’与小说拥抱的结晶”;世情小说是“理学内涵的扩张与小说的转型”。后来清代的一些“理学小说”,则更是“无思辨性的程朱语录”。至于像《碾玉观音》、《闹樊楼多情周胜仙》那样的作品,也不是在完全地肯定“人欲”与彻底地否定理学,它们的主要矛头还是在针对一种“权势之理”。再看晚明冯梦龙、凌濛初一类作家,他们的确创作了一些肯定“人欲”的小说,对自然情欲的追求给予一定的宽容与赞赏,但他们实际上与当时思想界的领袖李贽一样,尽管提出了欲不可灭的口号,但并不反对“理”,他们“所承认的欲是合‘理’之欲,是无伤于封建大道、封建纲常之欲”。这正如李贽被捕后接受审讯时所回答的:“罪人著书甚多具在,于圣教有益无损。”一句话,宋明以来的古代小说,在个别作家作品那里曾经也对理学发出过这样或那样的不和谐的声音,但从总体上看,还都是在理学的牢笼之下演变发展的。作者这样来描写一部小说史,是否太绝对了一点呢?不。应该说基本上是符合实际的。这是因为当时的人们、特别是明代以后,不论是上层的还是低层的,都是把儒教与理学当作是金科玉律、天经地义,谁都接受它、信奉它,有谁能与它彻底决裂,与它尖锐对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