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中国古代文学毕竟是产生于中国的传统文化土壤之上的,它既不同于西方文学,也不同于受西方文学观念深刻影响的现代文学,这种现象突出地表现在文体方面。在不同的文学格局中,各种文体在其中所占据的位置是不同的,这也形成了中心与边界的另一种情况。在近百年的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中,学术界形成了一种比较一致的看法,这就是中国古代文学是以诗歌作为核心与主线的,所以诗歌与诗论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为其研究的中心。应该说这种看法只是部分合乎中国古代文学的实际情况,因为在中国古代的文体排列中,是以经、史、子、集作为先后顺序的,现代学者甚为重视的诗歌文体,恰恰是被列在末尾的集部中,而中国古代最看重的还是经部,这无论是在经学占统治地位的汉代,还是清代官方所撰修的四库全书中,都鲜明地体现了此一观念。南北朝时的刘勰也许对此表述得最为明快,他在《文心雕龙·序志》中说:“唯文章之用,实经典枝条,五礼资之以成,六典因之致用,君臣所以炳焕,军国所以昭明,详其本源,莫非经典。”这便是中国古代最为强烈的观念之一:宗经意识。这种观念是与人文教化、经国治世的实用目的紧密结合的,没有谁会敢轻易否定经学的地位,哪怕是最为重视文学审美的曹丕,也还得说“文章乃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这也就难怪当年的林传甲先生为“讲历代文章源流义法,间亦练习各体文”的“中国文学科”编写《中国文学史》讲义时,所列内容竟然是经学、史学、理学、诸子学、掌故学、词章学、外国语言文字学等七项,其思路显然还是四库全书所留下的。正像西方文学不能忽视《圣经》的重要地位一样,中国古代文学也决不能低估经学的深刻影响。
但是,如果要将中国古代文学从经学体系当中独立出来而另建一门学科,把诗歌这种文体作为其核心又是合乎中国古代文学的实情的。这不
仅因为诗歌在中国古代是创作队伍最为庞大、现存作品数量最多、取得成就最为巨大的文体,更重要的是它在各种文体中还是最具审美品格的文类。孔子讲兴观群怨而将“兴”摆在首位,便是突出其感发启示的文学功能;《诗大序》讲“主文而谲谏”,也是强调的“风”的感动染化作用。此后曹丕的“诗赋欲丽”,陆机的“诗缘情而绮靡”,严羽的“别材”、“别趣”与“兴趣”,宋濂的诗为“文之精者”等等,都是对诗歌审美特征的申说。这在中国古代也有权威的说法作为支持,这便是六经中诗为别教的观点,明人李东阳的看法最有代表性,他在《镜川先生诗集序》中说:“诗与诸经同名而异体,盖兼比兴,协音律,言志厉俗,乃其所尚。”所以他特别看重诗歌文体的审美特性,在《沧州诗集序》中说:“盖其所谓有异于文者,以其有声律讽咏,能使人反复讽咏,以畅达情思,感发志气,取类于鸟兽草木之微,而有益于名教政事之大。”正是由于诗歌具有鲜明的艺术审美性质,因而也就成了中国古人判定其他文类有无审美属性的一个重要尺度,宋人赵彦卫称赞唐人传奇善用“诗笔”,王国维称赞元杂剧为有“境界”,直到鲁迅称赞司马迁的《史记》,还用“无韵之《离骚》”来代表其文学成就,而现代学者认为《红楼梦》之所以超越于其他中国古代小说作品之上,也是因为它具有浓郁的诗境与诗意。创作的巨大成就同时也导致了其理论探讨的兴盛发达,中国古代的文学理论与文学批评一向以诗论、诗评最具有理论深度与理论价值。至于中国古代诗歌的内容被散文、小说、戏曲等其他文体所汲取采纳,就更比比皆是,连最为通俗的说书艺人都必须要“曰得诗,念得词”,就更不要说其他的“雅”文体了。因此,将诗歌置于中国古代文学各文体的中心位置,应该说是有充分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