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在创作《新唯识论》时,虽然熊十力知道怀特海,但他对怀特海哲学的具体内容似乎了解不多,这也从《新唯识论》中他能较多征引、辨正伯格森、康德、黑格尔的思想而很少直接提及怀特海的观点得到印证。由此可见,在创作《新唯识论》时,熊十力不大可能吸收、借鉴怀特海的形而上学,那么,熊十力的“新唯识论”与怀特海哲学究竟有没有相通之处呢?
我们先看熊十力本人是如何回应这个问题的。当张东荪、谢幼伟等人来信指出熊十力与怀特海的相通之处时,熊十力回答说:“贤者所述柏氏语,似与新论有融通之点,然骨子里恐不必相近也。西洋学者所谓本体,比较由思维所构画,而视为外在。新论则直指本心,通物我内外,浑然为一。正以孟氏所谓‘反身而诚’者得之,非是思维之境。柏氏是否同此真髓,吾不能无疑也。”[⑤]这里的“柏氏”,不是伯格森,而是英国哲学家布拉德雷(即柏烈得来)。布拉德雷的大著《现象与实在》一书,以“绝对”或“绝对经验”为最高的实在和本体,并认为理性思维不能认识“绝对”,它只能以“直觉”直接把握。布拉德雷的哲学对怀特海产生了一定影响,怀特海本人曾承认他的宇宙论与布拉德雷的宇宙论接近。熊十力在回信中指出,即使布拉德雷和怀特海与他的本体论看上去相似,但骨子里恐怕不同。也就是说,熊十力实际并不大赞成两者的相同。同样,当谢幼伟问及熊十力的“心物不二”与怀特海的“心物一体”相通时,熊十力又说,虽然两者大趋势相通,但各家持有的内容与根本观念是互异的,即他否认与怀特海哲学基本概念和内容上的相同。而通观《新唯识论》中屡次提到他与怀特海、伯格森、康德等西方哲学的不同,用他本人的说法,即“自认与西洋哲学不同之点,在于本体之体认,侍性智而不侍量智”。[⑥]熊十力认为,虽然怀特海、伯格森、康德等西洋哲学家也说“本体”,但他们以“量智”谈本体,把本体视为外在的东西,通过理性分析、思维构画来获得;而他以“性智”谈本体,不是向外追求本体,而是通过“体认”、“证会”的工夫自见自明本体。那么现在要问:熊十力的此种“判教”合理吗?熊十力把握本体的方式与怀特海不同吗,二者的内容与根本概念真是互异吗?要回答此种问题,必须对熊十力与怀特海哲学的本体论及其相关概念进行一番比较。
二、创生——最高的本体
熊十力非常重视本体论问题,《新唯识论》的宗旨,就是对本体的思索。熊十力指出,与科学相比,哲学建本立极,只是本体论;哲学上的根本问题,就是本体与现象的问题。[⑦]
而本体,就是万物万化(即现象)的根源。熊十力反对一般哲学家把本体当作离我的心而外在的物事来推求,认为如果这样,他们就用理智分析来构画出一个物事作为本体。他一再强调,本体不能用“量智”获得,其实,本体不是离我的心而外在的物事,必须反诸本心,体认、证会和觉悟我的本心,才是我身与天地万物所同具的本体,即本体只能用“性智”来获得。[⑧]
熊十力的本体,可从形式和实质两方面理解。就形式上而言,本体一方面具有空寂至无的面向,即本体是无形无相、虚灵明觉、圆满无缺、摄涵众理的;它“独立无匹”,虽不离经验而又不滞于经验。另一方面,本体又具“妙有”的面向,即本体发用而遍现为一切物;由于本体无形无相无方所,本体不能自我表现而只能凭借万物而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