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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诸子哲学对宗教传统的继承与转化

收录:2010-6-29  作者:余敦康  来源:文史哲(济南)2004年第6期  点击:1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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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雅斯贝斯的轴心期理论看重指出了人类精神的觉醒是在希腊、印度和中国这三个地区同时发生的。由于这种觉醒,三个地区的文化以精神自由的原则取代了古代文明的实体性原则,形成了哲学的突破。先秦诸子哲学与希腊、印度哲学起源于宗教的情况相同,都是一种源与流的关系。不同之处在于:希腊哲学重在求知,印度哲学重在人的精神的解脱,而诸子哲学的核心问题则是在天命秩序瓦解的历史务件下,重新寻求失去的“道”。

关于先秦诸子,司马谈《论六家要旨》分为阴阳、儒、墨、名、法、道德六家。《汉书·艺文志》在此六家的基础上增加了纵横家、杂家、农家、小说家四家,共为十家,并且指出,“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小说家没有其他九家重要。其实在这九家之中,卓然自树壁垒者只有儒、墨、道、法四家。韩非称儒、墨两家为“世之显学”,孟子曾说,“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这四个大的学派,宗旨明确,体系完整,彼此攻驳,互不相让,在当时百家争鸣的局面中扮演了主要的角色。他们的争论涉及到一系列的问题,诸如天人问题、人性问题、义利问题、王霸问题、礼法问题、名实问题、古今问题等等,而所有这些问题,按照《庄子·天下》篇的表述,可以归结为一个以天人整体之学为对象的“道术”问题,也就是“内圣外王之道”的问题。正是由于儒、墨、道、法四家的思想上升到整体的高度,围绕着这个核心问题提出了不同的理解,形成了不同的宗旨,各执己见,争论不休,所以派生出了一系列分枝性的问题。如果我们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局限于在一些分支性的问题上从事牛毛茧丝的辨析,就不能提纲挈领、统宗会元,把自己的思想提升到天人整体的高度去把握他们的宗旨所在以及相互争论的实质。

《庄子·天下》篇认为,在古代的文化传统中,原来就存在着一种“古之道术”。这种道术“以天为宗,以德为本”,实际上就是发展为成熟形态的以德配天的宗教神学。古代的圣王对这种道术的理解和运用是很完备的,“配神明,醇天地,育万物,和天下,泽及百姓,明于本数,系于末度”,由内圣发而为外王,把理想落实于现实,使得万物生育,天下和睦,百姓受惠。就其“明于本数”而言,是说对根本原理的理解,就其“系于末度”而言,是说联系实际的具体运用,前者可以称之为“明体”,后者可以称之为“达用”。因此,这种道术作为古代宗教传统的核心部分是一种明体达用之学,举本统末之学,理论与实践、内圣与外王有机统一的天人整体之学,并不是立足于认知的抽象的静态的逻辑结构,也不是立足于解脱的关于彼岸极乐世界的美妙的遐想,而是“六通四辟,小大精粗,其运无乎不在”,立足于现实人生参与自然与社会的运化使之调适畅达的动态的过程。但是,随着历史发展到春秋战国时期,“天下大乱,贤圣不明,道德不一,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古代的这种合而不分的全面的道术分裂成为诸子百家的分而不合的片面的“方术”,造成了“内圣外王之道暗而不明”、“道术将为天下裂”的可悲局面。虽然如此,这种从统一到分裂或者从一元到多元的演变并不意味着传统的断裂,而是表现为传统的继承与转化。因为古之道术有礼乐制度的载体,世袭史官的传承,经典文献的记载,是百家之学不能否定而必须继承的惟一的资源,只是这种继承带有各自的偏见而未得其全。当时诸子百家的一些代表性的人物,对古之道术的某一个方面有着特别的喜好,“闻其风而悦之”,以偏概全,把片面当作全面,把局部当作整体,自以为自己的理解好得无以复加,独得古人之精髓,实际上“不幸不见天地之纯,古人之大体”,既不完备也不普遍,只能算是一曲之士的片面的方术,而不是系统全面的道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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