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序言
庄子所处之战国时代,在中国哲学史上被称之为“思想的百家争鸣时期”。在这段时期中,各种思想对“人”和“世界”予以各自不同的诠释与理解。诸子百家在当时剧烈的战争局面中,针对社会问题,以不同的解决方式和政治主张互为对峙。
如果我们将儒家的思想核心理解为少数知识分子(指“君子”)对小民的强烈的责任意识(仁义)和对他们的统治(德治)给予合理化的理念,那么,墨家思想可以说是要使从事于生产活动的一般民众能平等博爱(兼爱)并且能相互增进物质上的利益(交相利)以求社会安定的激进行动派,因而是具有积极进步意义的社会理念。不过,儒墨二家在认定所谓“人”是社会存在的基点上,都能确信“人”之实践理性(或是道德意志)的本质。换言之,为了改善社会现实,这两种思想各自基于其理念上的确信,积极强调人的实践意志的教育并促使其客观实现。
然而,由于当时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逐渐引发人们物质上的要求,并产生利害关系上的冲突,这使得个人与个人之间,集团与集团之间出现了激烈的生存斗争状态。不仅如此,国家之间的战争日益扩大【1】。由于这种变革,既有价值和道德观念始有动摇,而且西周以来作为统治阶级行为规范的“礼”,这时已不再被遵守。至此,旧有的人际关系则完全受到破坏。结果,随着社会危机意识的高涨,有些知识分子自然而然地逃避现实了。实际上,他们根本怀疑“人”的道德实践意志。这些批判现实的知识分子逐渐失去了对社会问题的任何理想性的解决和努力的信念。于是,道家思想站在根本否定有关社会问题的理念性的或人为的解决方法之立场上,不断批判儒墨之道德实践意志及其理念,从而逐渐形成新的哲学思想。
儒墨之人为社会理念是指:1、以西周之后曾是贵族行为规范之“礼乐”作为教养基础,对新兴的知识分子(士,名流)要求道德抉择的儒家意识形态,以及2、拒绝以名流为主的儒家理念,号召生产者本身要有彻底的共同纽带和兼爱的墨家理念。本文从“知识分子对理念性的名分逻辑的否定”以及“他们对自由的追求”这两个观念出发,探讨庄子对儒墨人为社会理念予以全面批判的理论。
二 社会危机意识和个人的自由意识
如《墨子》所述,春秋战国时期的战争是足以毁灭一个国家的大惨剧:
今王公大人天下之诸侯……,将必皆差论其爪牙之士,皆列其舟车之卒伍,于此为坚甲利兵,以往攻伐无罪之国。入其国家边境,芟刈其禾稼,斩其树木,堕其城郭,以湮其沟池,攘杀其牲辁,燔溃其祖庙,颈杀其万民,覆其老弱,迁其重器。(《墨子·非攻下》)
这些战争所带来的物质和人员损失也相当巨大,所以《墨子》这样记载:
今不尝观其说好攻伐之国!若使中兴师,君子(数百),庶人也必且数千,徙倍十万,然后足以师而动矣。久者数岁,速者数月。是上不暇听治,士不暇治其官府,农夫不暇稼穑,妇人不暇纺绩织衽,则是国家失卒,而百姓易务也。然而又与其车马之罢弊也,幔幕帷盖,三军之用,甲兵之备,五分而得其一,则犹为序疏矣。然而与其散亡道路,道路辽远,粮食不继祭,食饮之(不)是,厕役以此饥寒,冻馁疾病,转死沟壑中者,不可胜计也。此其为不利于人也,天下之害厚矣!(《墨子·非攻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