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看到,文革时期著名手抄本小说《少女之心》在北京图书大厦公开销售,当日售出4000多本。心中一份惊喜,可惜本地无售,无法先睹合法出版物与当年手抄本之区别。我想购买此书者绝非当今少男少女,当年文革少男少女不乏其人,我应是其中之一。因为在那个特殊的年代,对我而言是一部性启蒙教育的书。
68年,我16岁。从邻居家老三届大哥借得此手抄本一夜,连看带抄次日早归还,并严重违约。因为借时大哥严肃交代,只能看不能抄。记得那时书名为《少女的心》,小说主人曼娜以第一人称叙述与其表哥少华第一次性爱经历的故事。
小说以自我的感受语言,详尽叙述了在长江三角洲一个小城,曼娜与其表哥少华相见,两情相悦后,拥抱/亲吻/爱抚/作爱的过程。当时震撼我的是每个过程女性心理感受的描写和女性生殖器官物理性的描述。在那个压抑人性的年代,不要说这样的文字描写了,单就女主人妩媚的名字就令人心动。当时不要说传看此书了,就连《安娜 卡列尼娜》我们也是偷偷的传看。此书我认为是我性启蒙教育的生理教科书,女性器官简单的文字描述,在我青少年时代的脑海里神神密密,直到10年后我才见到了真东西。
现在翻看女儿中学时的生理教科书,图文并貌,彩色的。她们这一代真幸福!我想现在的少男少女再看《少女之心》,绝对不会象我们那时心惊肉跳的。当然我不知道出版社的编辑们将这部作者不详的手抄之著润色成了什么样子。但可以肯定此书得以合法出版公开销售,无疑是和谐中国社会的进步。
在网上看到对此书的介绍者说,此书在人们心目中认为属于诲淫诲盗的东西,是文革时期夹杂色情内容的小说等等。我认为不妥,不要用这么多的定语。
正如台湾著名学者李傲所言,编《性史》的张竟生,主张在教室公开做人体写生的刘海粟和唱毛毛雨的黎锦辉,被传统势力视为“三大文妖”。可是,时代的潮流到底把“文妖”证明为先知者。我们亦然可想而知《少女之心》的作者,在那个特殊的年代敢著此书并手抄传播,需要何等的勇气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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