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船借箭”(《三国演义》第46回)是紧接“蒋干中计”之后的又一个精彩的斗智故事。
历史上并无诸葛亮用计“借箭”的史实。与这个故事略有瓜葛的记载见于《三国志·吴书 ·吴主传》注引《魏略》,说建安十八年(213年)孙权与曹操相持于濡须,孙权乘大船去观察曹军营寨,曹操下令乱箭射之;船的一面受了许多箭,偏重将覆,孙权沉着应付,命令将船掉头,让另一面受箭,等“箭均船平,乃还”。这只是被动的“受箭”,而不是主动的“借箭”。在元代的《三国志平话》中,周瑜挂帅出兵后,与曹操在江上打话,曹军放箭,周瑜让船接满箭支而回。但这也只是随机应变的“接箭”,同样不是有计划的“借箭”。由此可见,“草船借箭”完全是《三国演义》的一段杰出创造。作者对事件的主角、时间、地点、 原因、过程都进行了根本性的改造,把它纳入“斗智”的范畴,从而写出了这一脍炙人口的 篇章。
《演义》第45回末尾,在写毕蒋干中计,导致曹操误杀蔡瑁、张允之后,笔锋一转,写因计谋奏效而大喜的周瑜叫鲁肃去试探诸葛亮是否识破自己的妙计。这样,小说的情节发展如同行云流水,自然地由敌对双方的斗智转入了同盟者之间的斗智。
第46回一开始,诸葛亮果然识破了周瑜之计,一见鲁肃之面便表示应该“与都督贺喜”。 周瑜早就担心“此人见识胜吾十倍,今不除之,后必为我国之祸”,这一来更是大惊道:“此人决不可留!吾决意斩之!”小说的氛围骤然紧张起来。然而,作为联盟中东吴一方的统帅和以才智自负的俊杰,周瑜不屑于、也不能蛮干,他自信有办法对付诸葛亮,所以他对鲁肃扬言道:“吾自有公道斩之,教他死而无怨。”这就为周瑜与诸葛亮的斗智拉开了序幕。
接着,小说层层铺垫,步步设疑,逐次展示这场斗智的奇特性。
第一层,周瑜请诸葛亮议事,明明是设计杀之,却偏偏假作和颜悦色地问之:“水路交兵,当以何兵器为先?”诸葛亮应声答道:“大江之上,以弓箭为先。”这正中周瑜下怀,他马上提出“军中正缺箭用”,要诸葛亮“监造十万枝箭,以为应敌之具”,并且声称:“此系公事,先生幸勿推却。”读者马上会联想到,这大概就是周瑜所谓“公道斩之”的办法了。周瑜这一手确实厉害:如果诸葛亮推辞,就会被加上“临事推诿,妨害联合抗曹”的罪名;而如果他同意,周瑜又会提出更苛刻的条件,以便置其于死地。面对如此难题,偏偏诸葛亮又满口答应:“都督见委,自当效劳。”一方故设陷阱,暗藏杀机;一方却好似浑然不觉,自蹈险境。这是一“奇”。
第二层,周瑜只给诸葛亮十天的期限,企图给他身上再绑上一条绳索;没想到诸葛亮反而主动提出十天太长,“只消三日,便可拜纳十万枝箭”。周瑜趁机逼进一步:“军中无戏言。”诸葛亮答得更干脆:“愿纳军令状:三日不办,甘当重罚。”读者实在不明白诸葛亮为何如此“满不在乎”,为何要“自投罗网”,这就造成了情节的二“奇”。